第(3/3)页 坐在高铁或飞机上高速移动和被拎在手上高速移动是两码事。 后者就是一种折磨。 “咳咳咳咳…” 剧烈的咳出了卡在气管内的白沫。 小混混癫狂的指着前方。 “就是这里!就是这里!” 陈轩点了点头。 “那就走吧。” “跟在我后头,可别死了。” “我还得让你带路去清帕大厦呢。” 斩草要除根。 这既是报复,也是消遣。 要么就大发慈悲的放过,要么就毫不留情的杀干净。 对此,陈轩没什么顾忌。 他在纳罗亚大陆手中沾染的魔物鲜血成千上万。 要说用普通蓝星人的标准来评判他,那也是不可能的。 杀一人为罪。 杀百万人为雄! 除非这里面的小混混拥有装配了穿甲弹的RPG。 其它程度的攻击连他的血皮都别想擦破。 想到这里,陈轩就迈步走进了舞厅内。 穿过绒布门帘,首先是一条铺设着瓷砖的走道。 它的尽头就是舞厅。 这也是整个歌舞团的主体。 往上的二楼、三楼还有不少卡座和小舞池。 才刚踏入走道内,陈轩的眉头就挑了挑。 他听到了前方舞厅内传来了嘈杂。 即便白天客流较少,这里的舞池内依然播放着劲爆的舞曲。 只不过白天的服务员和舞女数量都比较少。 没有任何停留,陈轩走在了前边。 处于癫狂状态下的小混混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。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舞池边缘。 上方的镭射灯球射出了耀眼的彩色光束。 这里中间是舞池,周围是卡座。 靠着右侧墙边,还有吧台。 非常老式的布局。 白头鹰60年代就有类似布局的歌舞厅了。 此时的卡座内并不满人。 而卡座也有大有小。 当陈轩来到舞池边得时候,很快就有一个端着托盘的服务员走来。 “您是要喝酒,还是想找姑娘。” 她问的很直接。 这种事情在甸缅毫无管控而言。 陈轩没有回答,就在女服务员等待的时候,她看到了站在陈轩身后的小混混。 “玛吴友,你怎么在这?” 她显然认识小混混,顿时好奇的问道。 平时大家都待在歌舞厅里,算得上是自己人。 小混混转过头看了她一眼。 泛红的眼眸和流着口水的嘴角都让女服务员不由得后退了一步。 没有搭理她,名为玛吴友的小混混很快就找到了目标。 “在那里!” 他指向了靠墙的位置上一个比较大的卡座。 那里有十二三个人正在喝酒。 大白天喝酒多少有点儿日夜颠倒晨昏错乱的感觉。 但是对于这些混混而言却是很正常的情况。 他们早已黑夜颠倒,困了就睡,饿了就吃,醒了就玩。 大白天喝酒并不是什么太离谱的操作。 陈轩二话不说,一个跃起,就跨越了直径七八米的舞池。 “嘭!” 如同一颗沉重的炮弹落地。 巨大的动静瞬间就引起了那些人的注意。 “什么鬼东西?” 那些喝的醉生梦死的家伙也被吸引了注意力。 其中几个还算清醒的小混混连忙起身,从腰间掏出了手枪。 遇事不决就掏枪,这是多年混迹帮派得来的经验。 陈轩落地后,迈步朝着他们走去。 几个掏枪的小弟挡在了最前面。 “你…你是什么人?” 能一跃跳过舞池的,只能用怪物来形容。 但此时站在他们面前的陈轩看起来又像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。 似乎没有任何的区别。 与他们一起都是血肉之躯。 陈轩没有搭话,有一颗【魔种】漂浮在他头顶。 而后法术模型肉眼可见的凝聚。 三团脸盆大小的火球迅速出现,从虚淡变得凝实。 橘红色的火光照亮了陈轩,让他宛若魔神! ……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