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过年了-《我的红警我的兵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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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呢子、羊毛大衣。
    其中不乏曾经的名牌、高档货。
    事实上,除了吃饭睡觉,王徒很少在房间里待。
    自然而然,也不会去打开衣柜什么的去看。
    平时换衣服也急,让叶诗雨赶紧随便找一件就穿了。
    他始终以为,柜子里全是她的衣服。
    女人的爱好不就那么几样。
    “你的衣服呢?”王徒微微有些诧异地问。
    “有好几件呢,不过叠在床头柜下了。我又不像你,天天见不同的人,我出门少,不用太多衣服。”
    叶诗雨笑了笑。
    王徒除了去外面打仗,一般在星火镇时,不太喜欢穿质地坚硬的军服。
    因此,这些衣服,全是她动了小私心,找张强偷偷要的。
    每一件,都是精挑细选。
    所以看似王徒随意穿着的衣服,走在街上,也能吸引一连串的火热目光。
    要把他打扮的英俊潇洒,风光无限,人人为之崇拜和爱戴。
    这样的话,才能增强大家的归属感。
    叶诗雨细致地想着。
    也许以后,自己不会是他的唯一。
    但他,却始终是自己的全部。
    “行吧。”
    王徒把叶诗雨揽在怀里,轻拍她的头发,“把西装全部取了,腾出位置,挂你的衣服。”
    都末世了,还穿个毛线的西服,干的又不是什么正经工作……
    不过全名牌,价值不菲,也不能暴殄天物。
    恩,可以给铁公鸡送去。
    这家伙天天在机场风吹霜打,倒是吃了不少苦,算是赏他点物质上的奖励。
    挑挑选选的,王徒最终看中了一件两人皆喜欢的灰黑色大衣。
    洗漱完毕,换上,穿着出了门。
    天色灰白一片,居然正有细小的雪花从寒风中飘落下来。
    先前那样大的一场雪,不知还有没有。
    然而赶着星火镇过年,王徒还是希望见点白来增添气氛。
    虽然,也许会耽误机场建成后的一系列计划。
    他到底是从大风大浪中走来的,对于所做的任何事情,经常会提早做好思量。
    总不能因为气候作出改变。
    适应环境,见机行事,按照总的计划走。
    两天后,彻底占领老城区的行动,必须得执行。
    归根结底,他实在没有更多的耐心了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人们提早起来打扫卫生,主干道上看起来一尘不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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